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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演武場浴火重生
台中刑務所演武場是日治時期的歷史
建物

台中演武場浴火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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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演武場浴火重生
副市長蕭家淇參觀演武場文物展示

台中演武場浴火重生

文•圖/台中市政府
卜安婕 / 譯

台中市日治時期迄今僅存的武道館歷史建築-台中刑務所演武場,經由台中市文化局積極爭取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經費,於去(99)年10月完成修復,11月12日由副市長蕭家淇代表胡市長主持竣工落成揭牌典禮,見證演武場百年歷史風華。

歷史建物 重現原貌
文化局表示,台中刑務所演武場未來使用,將交由臺中市警察局接管,以期回復到日治時期原有用途,除開放民眾參觀外,並做為警員常年柔道、跆拳等教育訓練使用,以及規劃辦理青少年武術研習等類型活動。

台中刑務所演武場是日治時期獄方司獄官警日常練武所設置之武道館舍,創建於大正元年(1912),原為木造建築之武道館,後於昭和5年(1930)拆除改建成水泥磚造建築。民國93年登錄為台中市歷史建築, 95年11月15日一場大火,燒毀主棟建築木構架、屋瓦及地板構件,所幸於火災前已完成演武場調查研究及細部設計書圖,且磚砌主體結構無損,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爭取補助經費進行修復工程,歷經2年完成演武場主棟及周邊附屬建築物修復。

日式建築 展演文物
修復後演武場主體建築內部空間仍保有原貌之木作地板及榻榻米,地板下方特設置有鋼製彈簧之構造,為減少運動傷害所設計;外觀方面,屋頂之瓦採用日本黑瓦,為日本建築物主要使用之瓦作材料,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鬼瓦」,乃是日本社殿樣式公共建築元素中重要之特徵。

演武場主體建築物,區分為劍道場及柔道場兩部分,此次修復增設展示走道,可供民眾參觀下方彈簧及屋架構造。其旁附屬建築物共有兩棟獨立空間,其中一棟作為擺放修復前燒燬木構件、鬼瓦等構件及建築物相關歷史照片、文物展示空間,另一棟則供作管理使用之行政辦公空間;另增設有淋浴空間、廁所等新設施,以提供練武後淨身、休憩、洗手等使用。

開放資訊:
台中市林森路33號
園區全天候開放參觀;場館內部尚未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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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現場安排霹靂小組成員表演「14手型攻擊法」,精湛、逼真的演練,贏得熱烈掌聲。
右圖:台中刑務所演武場落成揭牌典禮。